2010年4月3日 星期六

先後順序

在職場上,Kichikou曾經呼風喚雨。

不過,這是好漢當年勇,不值得一提。

這幾天,耳邊一直傳來前幾天青創會課程中,老師的耳提面命。

他是怎麼說的呢?其實,他認為,當別人的員工並無不妥,重點是自己適不適合創業。

關於這一點,網路上很多討論的文章,相信很多人也都經歷過要不要自己創業的煎熬。隨著時間越來越往後推移,越能感受到這一點的重要性。

怎麼說呢?很多人只是不習慣老闆或是公司的行事方式,再加上自我感覺良好,索性就自己出來創業。

但是,創業要冒的風險相當多。

舉個例子來說,當你由勞方變為資方的時候,你可能造為勞方投保,視公司的規模大小,除了必要的健保以外,是不是還需要加保勞保?即便自己願意為公司付出,來為公司拼命的員工,怎麼能忽略勞保這一項保障?

光是保險費,就要加進公司的支出當中,更何況是其他的開銷。所以,Kichikou非常相信眾多老師所說的:「當了老闆,才知道當員工的辛苦。」

這些開銷,都應該要算進固定成本當中。

至於要先成立公司,還是先有產品,這是見人見智,必須要依據產業的特性進行不同的規畫。

舉Kichikou的公司為例,合夥人一直希望找到產品以後再設立公司。最後,她終於妥協,兩件事可以同時併行。

但是,Kichikou還是認為,要有先後順序。

舉個例子來說,如果一家以設計研發為主的公司,應該要先設立公司?還是先研發?我個人的立場,傾向設立公司為先。

有了公司,就會燒錢,形成一股向前(錢?)的力量。但是,沒有公司,除非老闆自己跳下來研發,否則很難形成一種員工的向心力,繼續支持著公司向前進。

這裡要提醒想要創業的老闆們,先設立公司還是先有產品,一定要先想清楚,甚至有詳細的企畫書,才不致於產生金流緩不濟急的狀況。

0 意見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