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23日 星期三

鼓吹負債

今天撇見一則新聞,是關於臺灣一月份批發、零售與餐飲業創下新高,而汽機車業也同時反映熱絡景氣,買氣升溫。關於批發、零售與餐飲業創下新高,我認為這與民眾的消費信心有關,如果買氣可以持續,倒是樂見其成。

不過,對於汽機車業的買氣,我倒是有個看法。

過去常聽老一輩的人說:「現在的年輕人吶,賺沒幾個錢,看到喜歡的東西就給它貸款買下去。」以前我對於這樣的說法不以為然,理由有幾個:一、商品的價格高漲,如果不貸款,我不曉得有幾個人可以付得出這樣高額的現金;二、如果一次性地付完款項,將自己的存款歸零,那還不如把錢運用在其他可以獲利的地方;三、這算是強迫自己努力賺錢。

DSC01939但是,但是,這幾年下來,因為有一些新的財商教育的影響,我放棄了原有的部分想法。過去認為房屋是資產的想法,如今再也不是這樣想。

怎麼說呢?這得從資產與負債的關係說起。就我的定義,資產必需要能夠創造現金流,那才可以叫做資產,如果無法創造現金,那就得歸類在負債。

如果這樣的定義太絕對,那麼,我就把例子繞回剛剛說的汽機車業。當汽機車落地以後,價值也就減損了,今天100萬元的車子,明天肯定賣不到100萬元。賠錢的生意沒人做,如果買一張股票,今天花1萬元買,明天只剩7,000元,試問你買不買?

這還只是單純地從價值減損的角度分析,如果再加上貸款的利率問題,那可能在精算以後,就會發現自己負債很高。今日貸款的利率新低,如果遇上銀行升息,那麼負債的情形就會加劇。

買對了房子,房價漲了,但是因為無法再賺第二間房子的錢,所以也不敢賣,即使賣了,也不見得可以在同一個地段買到同樣坪數的房子,這就是現代多數人的心聲。房子至少還有漲價的空間,那汽機車業呢?

導致金融危機的原因之一,就是信用與負債。如今,銀行又再鼓吹負債,而消費者本身也因為缺乏許多財商教育,在不了解的狀況下背負債務,這與金融危機發生時,衍生性商品的購買行為有何不同?

面對自己的財務狀況,唯有自己能夠負責,將白花花的金錢交給似懂非懂的理專,那真的是【向鬼拿藥單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