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

抱怨工作是一種罪惡?

每當老媽撥電話來,劈頭第一句就會問:「剛到家嗎?」

「是的,我剛到家。」每一次幾乎都是這樣制式的回答。

因為工作地點的關係,每一天約莫在早上五點40分就得起床,然後在六點40分出門搭公車,以便趕上七點8分由臺北車站啟程的區間車,約莫在八點26分左右可以抵達公司的所在地—竹北。

這是一家擁有光學技術的知名廠商,但是抱怨工作的聲音還是沒小過。每當老媽在晚上九點打電話到家裡,可以聽到兒子的聲音,那就代表今天加班的狀況「還好」,或者是幸運地沒有加班。(真不知道該不該感謝金融風暴,因為過去一年鮮少加班)

抱怨多了、久了,連自己都覺得有罪惡感,老媽也聽膩了,大概只會回答我一句:「唉呀!在職怨職啦!我跟你老爸還不是LP握著,一直待到退休?」連沒有LP的老媽都醬說了,更何況是有LP的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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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總算讓我見到了知音了。這是一位美國的作家,她週遭很多朋友有穩定的收入(美國年薪10萬美元才叫中產階級),每個星期一上班到星期五,但是她多數的朋友卻感覺痛苦。這是為什麼呢?

她認為問題的根源可以分為兩方面:

一、 過去二十年來,大企業歷經了巨大的轉變,使員工根本不適合在其中工作,即使是極度聰明、積極,又位在「理想」工作崗位的員工來說也是一樣。

二、 有些天生不是在大型組織裡面工作的料,畢業的時候沒有人指點,所以只好順著家人或是輔導員的建議走。

這兩個觀點確實點出了我心中的聲音,我繼續讀著她的論點,有一句話我很喜歡,這是Francisco Vazquez教授說的話,「所謂的美國『熔爐』文化,是指壓在下層的人被烤得焦黑,而渣滓則是浮到最上層。」

所在的公司,我不敢說最上層的是渣滓,但與我同在中下層的同仁們,卻是天天被烤得焦黑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