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27日 星期六

日本富士通出讓iPad商標權予Apple

名字要好記,不是只有一個人或一家公司就可以想得到。日本資訊科技大廠富士通(Fujitsu)幾年前推出一款手提掃瞄器,就把它命名為iPad,如今Apple要推出平板電腦iPad,自然也要取得所有商標才行。上周,日本富士通已經同意將所有iPad的商標權轉予Apple。

DSC00893 來得早不如來得巧,富士通當年沒有把這個名字發揚光大,今天由Apple繼承,未上市先轟動。這次的商標權轉讓,剛好趕上下周Apple的iPad上市。

不過,Apple取得iPad還不是第一遭唷!網路巨人思科(Cisco)早已經為了iPhone註冊,後來雙方在2007年達成協議,可以共享這個商標。

至於iPad也不是太難的字眼,一家在加拿大安大略的Coconut Grove Pads Inc.從2007年開始就推出iPad系列的胸罩襯墊與墊肩,未來Apple是不是也需要與這家公司再次協商不得而知,但是iPad未演先轟動是真的。

就在Apple公布iPad名稱之後,喜歡Kuso的網友就批評它是「電子衛生棉」,因為Pad這個字,某些時候也被用在襯墊、棉墊產品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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